【有事好商量政府推】多措并举!广州各职能部门协同发力,做好普惠托育民生大文章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马灿 温泽广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期话题:如何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照顾好孩子的成长,就是托起明天的太阳。目前,广州95%的托育机构为民办营利性机构。如何满足家长们的需求,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是广州托育服务发展的目标。

对此,广州将有哪些新的举措?近期,广州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组织政协委员、行业代表、群众代表与政府职能部门就有关问题开展协商,围绕“如何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言献策。

出台更多政策,加快推进普惠托育网络建设

托育服务一头连着“家庭幸福”,一头连着“民族未来”,是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周端华表示,近年来,市、区政府和各部门积极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了《广州市推进普惠托育试点工作方案》,在11个区开展普惠托育试点,市财政给予资金奖补。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利用自有场地或工会补贴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有关部门还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托班,广州全市有231家幼儿园开办托班,提供7400个托位。

然而,普惠托位数量少,来源形式单一,远远未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对此,广州市政协委员胡桂芬认为,推动普惠托育的多元发展,拓展普惠托位的来源渠道,成为解决普惠托育供需矛盾的重要方向。

比如,广州可以探索“一街镇一普惠”的方式扩大普惠托育服务网络,在中心城区每个街镇至少规划建设1处公办普惠性托育设施,匹配家长们就近送托的需求。具体来说,就是以社区为单位,统筹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设施资源,以共享利用或改扩建形式,配置一批公办、公建民营、民营公助等不同类型的社区式托育服务机构。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广州正在推进的《广州市“十四五”时期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以创建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为契机,围绕促进扩大多元供给出台更多政策,加快推进普惠托育网络建设。

深化校企合作,加强专业人才培训力度

安全健康的环境,科学细致的照料,能否提供让家长满意的服务是托育机构的核心价值所在。保教人员配比、教师素质等等方面,决定了一家托育机构的服务品质。

对此,广州市政协委员林集建议,一方面要增加婴幼儿托育服务相关专业的吸引力,参考广州市对养老护理员专业在读学生给予就读补贴的形式,考虑对婴幼儿护理相关专业学生给予一定补贴,鼓励学生入读。

另一方面,要支持托育服务行业人员职业发展。目前,技工院校的托育服务专业毕业生受限于学历,达不到教师资格证学段报考要求,难以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等资格证书,“建议对他们的学历晋升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针对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问题,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张碧儿处长称,紧密对接托育服务产业发展,大力推动托育类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下一步将持续通过项目制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加托育服务技能培训有效供给,探索实施新的婴幼儿护理职业水平评价和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方式。鼓励更多技工院校通过校企合作等形式进行幼儿托育服务业技术骨干、管理人才的“订单式培养”。

广州市教育局主任督学蔡健安也表示,目前正与卫健、人社等部门加强协作,继续加强婴幼儿托育服务人才培养,积极探索对此类优先发展专业给予差异化经费支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积极开办相关专业。同时,争取上级支持,通过加大中高职“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引导建筑活化,优先增加托儿所公共服务设施

就近便捷,是家庭在选择托育机构时的重要考量因素。目前,广州市已将幼儿园、托儿所等托育服务设施的建设纳入公共服务设施,但还没有明确其他类型托育机构的设置要求。

同时,由于现规定要求由建设单位按照规划确定的使用功能,对新建小区配套托儿所进行使用,须计收土地出让金,未能无偿移交使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州普惠托育资源供给。

广州市政协委员孙伟文建议,积极推进相关政策文件修订,明确非经营性设施且无偿移交政府的,不计土地出让金。探索在核发规划条件时进行局部调整,在居住用地内增加无偿移交政府的托育设施,破解社区托育场地成本高的瓶颈问题。

对此,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管一级调研员方武祥说,已出台了很多鼓励托育设施建设的政策,比如,在规划编制中,鼓励同一级别、功能和服务方式类似的公共服务设施集中组合布置,通过优先设置独立占地的社区中心,将托育机构、公共文化、儿童活动场地等功能合并设立,实现托育服务与其他相关功能的衔接。

对于存量房屋,方武祥表示,也在《广州市老旧小区既有建筑活化利用实施办法》中将托儿所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功能业态正面清单》,提出引导建筑活化,优先增加托儿所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要求。

“促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事关千家万户,事关城市未来。”广州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负责人表示,建议各个部门协同发力,不断巩固建设成果,突出普惠优先、培育特色亮点,按照“幼有所托、幼有善育”的更高标准,积极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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